濟南臨邊護欄
1、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前,必須要進行施工、消防知識的教育和考核工作,對考核不合格的職工,禁止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。
2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帽,系好帽帶,并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。 3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,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,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。
4、 施工作業時必須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,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帽。不許私自用火,嚴禁酒后操作。
5、穿拖鞋、高跟鞋、赤腳或赤膊不準進入施工現場。 6、穿硬底鞋不得進行登高作業。
7、現場用電,一定要有專人管理,同時設專用配電箱,嚴禁亂接亂拉,采取用電掛牌制度,尤其杜絕違章作業,防止人身、線路,設備事故的發生。 8、工地施工照明用電,必須使用36伏以下電壓,所有電器機具在不使用時,必須隨時切斷電源,防止燒壞設備。
9、 在用噴燈、電焊機以及必要生火的地方,要填寫用火申請登記和設專人看管,隨帶消防器材等,保證消防措施的落實。施焊時,特別注意檢查下方有無易燃物,并做好相應的防護,用完后要檢查,確認無火后再離開。
10、未經教育培訓合格不得上崗,非操作者嚴禁進入危險區域;特種作業必須持特種作業資格證上崗。
11、凡2m以上的高處作業無設施,必須系好帶;帶必須先掛牢后再作業。
12、高處作業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上拋下擲。
13、電動機械設備,必須有漏電保護裝置和可靠保護接零,方可啟動使用。 14、未經有關人員批準,不得隨意拆除設施和裝置;因作業需要拆除的,作業完畢后,必須立即恢復。 15、酒后不準上班作業。
16、 經常配齊、保養消防器材,做到會保養、會使用。認真貫徹逐級消防責任制,做好消防工作。
17、夜間施工燈光要充足,不準把燈具掛在豎起的鋼筋上或其他金屬構件上,導線應架空。